admin 发表于 2020-7-3 23:31:41

荆门市民政局荆门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漳河新区荆山大道以西、健生路以南区域。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有所减少,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工程类别工程名称环评要求建设内容批复要求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福利中心建设2F儿童福利院、3F减灾备灾中心、3F会务中心、4F光荣院、5F老龄护理院和5F福利中心大楼和1栋12层的综合楼、地下车库。建筑面积79799平方米。同环评3F的儿童福利院大楼,2F的救灾物资储备,7F的光荣院大楼,6F的老龄护理院。建筑面积40765平方米。
公用工程给水市政供水管网供给同环评市政供水管网供给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同环评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供电市政供电同环评市政供电
环保工程废水生活废水统一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杨树港污水处理厂后排放同环评生活废水统一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杨树港污水处理厂后排放
废气食堂油烟经烟道引至高空排放同环评已食堂高空排放
噪声 在周边种植草坪、风景树等降低噪声加强管理、绿化降噪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同环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荆门市民政局于2015年5月委托荆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荆门市民政局荆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6月17日,荆门市环境保护局以“经环审64号” 公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荆门市民政局荆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的运营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达到环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条件,项目建成设备调试期间无污染投诉。(三)实际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5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比0.33%。(四)验收范围湖北美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5月对荆门市民政局荆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依据现场建设和环境管理检查实际情况,编制了该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方案,其主要验收范围为儿童福利院、光荣院、老年养护院、救灾物资储备库,以及配建道路、绿化、配电等公辅设施。2020年06月19日至20日期间,委托湖北众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荆门市民政局荆门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该项目的废水、噪声、固废等提出了验收监测结论,对企业的环境管理、环保规章制度、环保档案管理等提出了环境管理检查结论,对企业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为环保验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依据。二、工程变动情况1)建设内容环评要求:建设2F儿童福利院、3F减灾备灾中心、3F会务中心、4F光荣院、5F老龄护理院和5F福利中心大楼和1栋12层的综合楼。预期建筑面积79799平方米。实际建设:3F的儿童福利院大楼,2F的救灾物资储备,7F的光荣院大楼,6F的老龄护理院。实际建筑面积40765平方米。2)食堂油烟环评要求:食堂油烟经烟道引至高空排放。实际建设:食堂油烟经烟道引至高空排放。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污染类别治理项目环保措施环保投资(万元)
废水生活废水化粪池5
废气汽车尾气绿化30
噪声减速禁鸣、合理布置等10
固废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5
合计50
占总投资比例0.33%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1.废水生活污水排放的监测结果,pH值的排放浓度为7.02-7.19,悬浮物的排放浓度为5-7mg/L,氨氮的排放浓度为0.28-0.40mg/L,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浓度为18-19mg/L,动植物油的排放浓度为0.16-0.54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pH值6-9,悬浮物≤400mg/L,化学需氧量≤500mg/L,动植物油≤100mg/L。2.噪声验收期间4个监测点两天的昼间厂界噪声为49.9-55.3dB(A),夜间厂界噪声为40.7-43.5dB(A),8个点次检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的标准为60dB(A),夜间的标准为50dB(A)。4.固体废物结论项目主要固废为生活垃圾,通过集中暂存然后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实现零排放,基本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根据调查结果,在施工建设期间,未受到其他部门或人员的投诉,可见在施工建设期间,噪声、污水、固废和废气未对环境或相关人员造成影响,能满足建设时的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六、验收结论该工程环境保护手续基本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环保措施,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解决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及落实验收组提出的要求的前提下,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并按照验收程序予以公示。联系人:刘元锡联系电话:1398696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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